毫不晦涩 诗哲魂:信仰,古老晦涩的深穴

  《恐怖主义》这本小说,是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新作,读完这本书之后,对于9·11之后的美国社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一个开放的、多元信仰的美国社会来说,许多恐怖主义活动却是来自本土;因为,危机往往是因为国内社会矛盾激化造成,但是,许多美国人却把这种恐怖主义的危机视为来自于——作为美国域外的普遍敌人,尤其是伊斯兰国家的圣战影响。其实,这种认识,在厄普代克的小说中,而恰恰表现在于它是由境内信仰多样化带来一个必然结果。美国到处弥漫着民主和消费主义,是每一个普遍人从骨子里都痴迷的东西,它是源于每个人本能的乐观态度和自由的渴望。一个开放的社会是毫无防备的,现代自由世界所创造的每样东西都是那么脆弱。基于这上述两点,信仰的普遍危机中,人们对美国普世主义物质文明怀疑,必然引来了多种信仰的冲突加剧,这个故事中各类宗教背景的人们,的确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真理,危险来于开放社会中对立的信仰,也来自于流行的那些具有创造性物质的脆弱社会。

  一所公办高中学校,辅导员利维,今年已经六十一岁了,他对来到辅导员面前的每一个孩子都如同一张CD看待——发光的表面丝毫显示不出里而的内容,只有专门的机器才能播放出来。在即将毕业的学生中,相遇了一个具有伊斯兰信仰的18岁艾哈迈德·马洛伊,他是一位红发美国母亲与一名埃及交换学生的结晶,母亲的祖先是爱尔兰人,而父亲的祖先从法老时代起在泛滥的尼罗河的泥泞稻田与亚麻田里饱受太阳炙烤,作为这桩跨种族婚姻后代,他的肤色是棕灰色。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回国,他就失去了父亲,之后,音信全无,他在十岁左右,开始了信仰伊斯兰教。在清真寺阿訇帮助下,逐渐在情感上认同了父亲的信仰。

  这位在学校品学兼优的艾迈哈德,与女同学约丽娜,有着一段青春期时爱情,但是,因为约丽娜男友存在,马洛伊在离开学校之前,曾经为约丽娜邀请他参加一次基督教圣歌会而陷入苦恼;因为面临毕业,辅导员利维家访,认识了马洛伊母亲特蕾莎。她一位失败的画家,一个医院的护工;她还是一个从不去做弥撒还讨厌宗教约束的古灵精怪的母亲。艾迈哈德的母亲在对待马洛伊信仰问题上,完全采取自愿态度;于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带他去了伊斯兰教清真寺,可能是因为血缘,或是因为遗传,总之,马洛伊却成为一个坚定的伊斯兰教信徒;可能更多的原因是,艾哈迈德的生活中没有父亲,只有一个快乐但没有信仰的母亲,在这样的日子里,他变得习惯于成为主的唯一守护者,主是他看得见却感觉得到的同伴。

  辅导员利维爱了马洛伊的母亲,在利维看来,他的辅导员职业,就好像是站在岸边,呼唤一小船的年青人,而他们正滑入这世界致命沼泽。在他的观念中,理性与信仰是水火不相容。那些驾驶飞机撞入世贸中心的罪犯接受过良好技术教育,为什么如此轻易撞击与破坏呢?他是一个犹太人,在他看来,在这个世界里,桌上的食物、良好的居住条件取代了不被人们所见的主所许下的靠不住的诺言。很快的他们在马洛伊全身心学习卡车驾驭的时候,两人就不断地进行通奸,交合之欢,最能表明空虚的愉悦在现世是多么短暂。用马洛伊自己的话来说:两个成年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轻薄而令人生厌,两只上了年纪的异教徒动物在另一个房间里相互取暖。

  而此时马洛伊,他在阿訇教导下,决定在高中毕业之后,学习开重型卡车;马洛伊的精神导师,他是也门人,谢赫拉希德——这个男人单薄得像匕首,身上带着一种危险的狡猾的气质,常常暗示《古兰经》也许并非永久在于天堂;艾哈迈德在内心压抑中体悟到,他的导师居住在一个纯粹由词汇构成的半虚幻的世界中,热爱神圣的《古兰经》主要是因为基语言。辅导员利维为他准备了升大学的资料来到她们母子家中劝说时,他拒绝了,毕业之后的马洛伊,很快在阿訇指引下认识了旧货商人查理,承担起旧货公司卡车工作;没有多久,马洛伊在拉旧货的过程中发现,一批圣战组织成员,是受查理这个旧货商人家族支持,他们正在密谋一次更大的针对美国的恐怖主义袭击活动。这让马洛伊感到兴奋,为了早一点去天堂,他准备将自己身体献给信仰,马洛伊被选定为执行这一次恐怖主义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他知道自己正在被利用,但他接受了这种利用,因为它从他体内发出神对的潜质。他的导师告诉他,你会瞬间送至天堂,在你的生命变得破败而枯竭前去牺牲它吧,那会是多么无边的欢乐。

  此时,查理为了满足马洛伊处男情感欲望,为他寻找到了约丽娜,为马洛伊破处;这是恐怖活动前夜的事情。这天晚上,查理安排了约丽娜与马洛伊相见,他不能进入约丽娜的身体,是纯粹和宗教精神阻碍了他。他只想听约丽娜那天地教堂唱的圣歌,因为在马洛伊看来,唱诗班赞美诗断句的样子,让人想起性交时往复式运动。约丽娜自从离开学校之后,就用出卖自己的身体养活着男友,纯洁的约丽娜在马洛伊眼中堕落了如此快,这让他非常伤心,这也让他更加怀疑约丽娜曾经信仰的基督教,他更加坚定了自己伊斯兰信仰,他决心与美国作为攻击对象。

  他知道,自己的信仰探索止步于清真寺,清真寺接受了还是十一岁儿童的他,这里让他获得了新生。他踏上了征程,开着满是炸药的卡车,去炸毁一段隧道,企图造成全市交通瘫痪,这一次决心和行动,让他兴奋不已,由于整个计划很快被联邦调查局破获了,所有配合马洛伊人们都被捕了,但是,马洛伊开出的卡车联邦调查局并不知道在何方?利维得知情况之后,在公路上堵截了到马洛伊的卡车,并且一路随行,只到马洛伊彻底放弃了自己破坏计划,最终利维承认了,与他母亲通奸事实,并爱上特蕾莎这个女人,故事在悬念中落下帷幕。在利维的意识深处,艾哈迈德这样的孩子想要拥有东西,再也没法从这个社会得到,社会再也不让他们变得单纯。那些疯狂的阿拉伯人是对的——享乐主义,虚无主义,这些都是我们搞出来的。

  《恐怖主义》[美]约翰·厄普代克著,译者刘子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2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