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与说贼|老太说

  2010年的4月17日网上有这样一则消息,说的是南京有一位6旬老太以瓜果摊为生,有一小偷趁其不备,偷走老太100元。被老太发现后执刀而追,不仅索回100元,而且朝贼的头上连砍三刀,致其血流如注。于是便招来众说纷纭,网上展开大辩论,多数是支持老太的,也有持反对意见的,说老太行为过激,不可刀伤其命。一时间,一片哗然,各持已见,莫衷一是。

  网上就此硝烟四起,唇枪舌剑。支持老太的说,疾恶如仇虽死不足为惜,对贼就该以暴治暴,为民除害何罪之有。更有言辞檄劢者老太的行为大义凛然,胜过法律的威严,堪称震慑邪恶的丰碑!真乃大快人心。吾以为,如果平民百姓人人效妨,何愁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能早日复归呢。

  然而,持不同意见的,却试图以理服人,言辞堂皇,高调浮出。说什么贼虽可恶,但不致其死,试问,贼行窃时可曾顾及法律,世上那有以理窃财的贼呢?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没有商标的善良能值几文钱?换言之,假如是你东拼西凑的救命钱,抑或是送儿赴考的盘缠,甚至是等米下锅的口粮钱被劫一空,你还会善言慈目的可怜同情贼吗?还能不辩忠奸的横加指老太的冷酷无情吗?!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愈来愈淡薄。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却潜在的默认,成为移花接木的顺理成章了。纠其原因就是因为见义勇者流血又流泪,令人齿冷。强盗杨长而去逍遥法外,而挥臂相助者却欲求无门,以致横尸街头的还少吗?

  现在提倡合谐社会,是大势所趋,是人心向背的共识。然而,铁窗内的幽灵却甚嚣尘上,前脚释放后脚又重操旧业,祸害百姓,类似的冤魂还未告慰,继之再生的却是偷盗成性,冷血残暴的掠夺撬门入室劫财害命,车匪路霸肆意横行。如果多些六旬老太的横刀立马,不正是百姓奢求与渴望的吗?

  同情贼的说,贼也是人,也是生命,但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以血的控诉回绝了同情贼的人。当贼的残暴与百姓的躯体发生角逐时,如果法律的天平倾向于贼,那将是对法律的亵渎,一言以蔽之,同情贼无异于养虎为患,当祸及自身时,同情者将是最佳的牺牲品。

  在此,支持者怒呼,老太赦免无罪。正义的铁拳为老太呐喊助威!